现代“红字”:登报”交待”一夜情 (24日17:08)
2002年8月24日17:06 中国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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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 美国不少家庭都收养了孩子谁会握住私生子的小手?在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红字》中,有夫之妇海丝特与神父相爱并生有一女,在清教徒时代,女人如此越轨行为是要遭天谴的,她的胸前被刻上红色的A字,终生背着耻辱……
在现代的美国弗罗里达,因“一夜情”而怀孕的妇女们也将获得“红字”——那是一则寻找私生子父亲的广告。新法律规定,想抛弃私生子、将其交于他人抚养的妇女,如果不知道孩子的生父在哪里,必须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后才能继续收养程序。此举期望敦促男性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进而阻止私生子妈妈轻易将自己的骨肉交于别人抚养。然而这种“助人为乐”中掩藏着种种不妥:女性的隐私完全暴露于众,宝宝不见得能得到真正的保护,这做法是否能收拾“一夜情”的滥摊子?
***打广告寻找一夜情人
来看看这样一幅奇特的广告:简·史密斯,31岁、棕发棕眼、寻找30岁上下一男子,金发蓝眼、右脸颊有颗黑痣,去年11月20日曾一起在某某酒吧喝酒、然后在汽车旅馆过夜……你,当父亲了!
虽然这幅广告还没有正式登出,但是按照弗罗里达州的新法律,那些不晓得孩子父亲是谁的单亲母亲,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大方道出当年那段一夜情,然后再考虑是否要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寻找孩子生父的广告至少要在一夜情发生地连续刊登一个月,每周至少一次。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私生子的生父们负起责任,也避免孩子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之间有可能产生的痛苦纠纷。
***保护?侵犯?
法律出台后,引起了美国全国范围内的狂热讨论。不少人举手欢迎这项法律,一些父亲权力组织认为它用法律和政治的方式来确保父亲的权利。芝加哥律师杰弗里·莱文奇说:“如果那些父亲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孩子,他们该如何去当爸爸?”
当然也有反对之声音:这种法律其实是给一夜情女性们扣上“红字”,侵犯了她们的隐私,“逼”她们“供出”令人尴尬的性经历。很多女性也对此法律提出了质疑,西棕榈滩的6名妇女将于本月末提出诉讼,要求取缔该法律。也有人指出,并不只是女人丧失了隐私权,男人们也同样,他们的名字、特征见诸报端,同事朋友都能看到……
还有一些批评意见从宝宝的角度出发,认为这种法律并不能保护孩子们,它鼓励单亲妈妈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夜情的男人、而不是一个温暖稳定的收养家庭。冷静地想想看,当初两人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甚至连对方的职业、背景都不清楚,即使是为了孩子而走到一起,但如何保证能够在一起过日子?一起抚养教育孩子?恐怕后果更多是流产、或者抛弃婴儿。
美国收养委托学会主席鲍博·图克对该法律嗤之以鼻,他说:“这个法律保护了那些最不需要保护的人们——那些处处留情的男人们,而对于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人们,它却没有起到作用。这条法律是反儿童、反父母、反收养、反家庭的。”
***洁身自好最省事
美国30个州都采用了“父子鉴定”收养过程——建立一个“爸爸数据库”,那些认为自己有可能会因一夜情有了孩子,而目前和那位女子失去了联系的男人们,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留在数据库中,而收养官员在办理单亲孩子的收养手续时,都会到数据库中去寻找孩子的爸爸。一旦找到,将立刻通知他们,而是否制止收养,还要由这位男子自己选择。
弗罗里达官员并没有统计目前已经刊登了多少条广告,一位律师说,她个人在几个星期内就帮助起草了十几条,估计还会有更多。弗罗里达每年大约有8000多个孩子被收养。由于一些孩子的亲生父亲后来又出现,收养就会出现问题,双方的纠纷通常是痛苦的,对孩子也十分不利。
专家指出,此项法律最终的意义在于:提醒人们洁身自好,约束自己的行为。(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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