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食零花钱诱骗强奸幼女 “色狼爷爷”被判死刑
2002年6月1日13:30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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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岁的毛某居住的房子紧靠着一所乡村小学,每天,天真烂漫的小学生们从他门前经过时亲切地叫他“爷爷”。就是这个“爷爷”,却有一颗色心。他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至2001年9月的两年时间里,多次奸淫多名小学生。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毛某死刑。
毛某一直在外省生活,前几年他离开妻儿独自回到老家衢州。在孩子们的眼里,这个姓毛的“爷爷”真好,他经常亲热地唤她们到家里来玩,拿出甜果冻、鸡蛋糕给她们吃。有时,他还会给一些零花钱。
1999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午放学后,8岁的小花一人来到毛“爷爷”家里玩,她向他讨零食吃。毛给了她两个甜果冻后,对她说,脱下裤子玩一下。小花不肯。毛某哄着她说,等会给你一点钱买东西。之后,毛某脱下了小花的裤子。事后,毛某给了小花5角钱。
两年时间里,像这样的肮脏事在毛某居住的房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纸最终包不住火,2001年10月,毛某的罪行被当地公安部门发现后抓获。
受害的小学生由于年幼无知,她们还不知道“爷爷”与她做的是啥事。2001年9月的一天,毛某对一名9岁的女孩下手,事后给了2元钱。女孩从毛家出来碰到同学,她扬着手里的钱说:“这2元钱是我跟那老头睡一下,给我的。”
后经调查,被毛某奸淫的幼女回家曾对家长讲起过,但家长认为这种事丢人,特别是在农村,女孩子丢不起这个脸,家长把事情捂住了,不告发毛某,结果助长了毛某的犯罪气焰,使他在长达两年时间里,得以一次次地把魔爪伸向其他年幼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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