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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出租车短途拒载、索要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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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08:12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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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按上限处罚并吊扣《道路运输证》1至3个月
本报讯(记者李林)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从元月8日起至2月底,管理处将开展客运市场营运秩序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出租汽车在火车站、飞机场、宾馆等重点区域短途拒载及高讨运价、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行为。情节严重者最高处以1000元罚款,吊扣1-3个月《道路运输证》。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在火车站等重点区域,从各经营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值班,现场管理,并将火车站值班时间从原来的8:00-20:00延长为6:30-20:00。从元月9日至元月底,将集中力量对火车站出租汽车进行为期20天的运价检查。
在整治期间,对查出的违章车辆及所在单位将从重处理,处罚一律按上限,就高不就低:拒载的违章车辆处以500元罚款,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同一车辆出现第二次拒载、宰客行为,除罚款1000元以外,还将处以吊扣《道路运输证》1-3个月或吊销《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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