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速写
2002年7月15日06:42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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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宣宇才 董洪亮)5月26日下午,在福州市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户证窗口处,一位小姑娘对服务人员说:“我姓高,几天前向你们递交了农转非入户申请。”5分钟后,服务人员把户口准迁单交给了她。小姑娘高兴地说:“市民服务中心兑现了在7天内办完的承诺。”
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是福建省首家“政务超市”,41家窗口单位入驻于此,为市民、企业法人、社区提供各类服务项目215个,所有办事程序、办事时间、收费标准以及结果都在大厅中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一路“阳光操作”。去年7月该中心开业以来,所受理的10万多办理件实现了“零投诉”。
离开福州,记者随即在闽南一带采访,又发现一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新鲜做法——
“点题公开”:公开什么,由群众说了算
安溪县推行的“点题公开”制度,是指群众想知道什么,政务公开栏就公开什么,公开的内容完全由群众决定。只要群众拨通“点题电话”或者向公开栏旁边的“点题意见箱”投书,有关单位立即作出答复。
记者在城厢镇政府“点题公开”栏中看到这样一条“群众点题”:仙苑大桥存在严重问题,桥面狭窄,没有路灯,10多米长的桥栏杆损坏,曾发生连人带车掉入河中的事故,请镇党委、政府尽快拿出解决办法。镇党委、政府答复:正在想办法,设计图纸已基本完成,已经进行工程预算。根据设计要求,人行道加宽1至2米,安装10多盏路灯,方便夜行。预计6月份动工。“答复”的落款处,有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和监督小组组长两人的签名。这一问一复,使仙苑桥变成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为了保证“点题公开”落到实处,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安溪县在公开栏中开辟了“回音壁”进行反馈。县委专门出台了公开办事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没有及时落实且没有正当理由者,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
“政务听证会”:政府干什么事,先听取群众意见
龙海市角美镇党委书记刘亚良曾经很困惑,为什么自己好心好意为群众办事,却经常费力不讨好,群众不仅不买账,甚至意见很大。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开展后,他恍然大悟,让群众参与决策,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就不会有抵触情绪了。于是,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政务听证会机制。由镇长任政务听证会审核小组组长,拨款3万元建立政务听证会大厅,做到有址议事。为了选准听证议题,镇里从3方面入手:走下去听,直接向群众了解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请上来议,由政务听政会审核小组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对汇总的议题,区别轻重缓急进行初选,接着邀请部门专业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做进一步精选;坐下来定,由审核小组把初定议题提交镇3套班子做决定。
自来水调价议题确定后,镇里提前5个工作日将听证的事项、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上榜公示,提前让群众知情和参与。听证会上,70多位群众踊跃报名参与,经过激烈辩论,将价格分别定为生活用水每吨1.2元、商业用水每吨1.8元、工业用水每吨1.4元,尽管价格提升了20%至30%,群众和企业仍然表示理解。
通过举行政务听证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吸纳,行政工作由过去“政府拉着群众走”转变为“政府和群众联手推车跑”。
“治安案件公开裁决”:是非曲直摆在明处,让群众心服口服
如何处理好各种治安案件,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石狮市凤里派出所在一次调查中,发现群众对治安案件的查处满意度不高,原因在于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缺乏透明度。
从2000年5月开始,凤里派出所实行治安案件公开裁决(调解)制度,专门设立了治安案件公开裁决室,按照“一个原则、二次公告、三种模式、四个程序、五类席位”工作模式来运作。“一个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裁决调解原则。“二次公告”,在举行公开裁决调解3天前,在公告栏上发布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及主持人和承办人;办案后,将结果立即在警务公开栏、滚动电视上向群众公布。“三种模式”,裁决庭审式、调解庭审式和现场调解式。“四个程序”,出庭人员明示制,监督员现场监督制,审理过程公开制,处理结果公布制。“五类席位”,设立主持人、办案民警、当事人、监督员以及旁听席。
新的办案机制使办案工作日趋科学化、规范化,赢得群众赞誉。监督员、大仑村治保主任蔡炳煌告诉记者:“公开调解,当事人双方充分陈述、辩论,什么问题都摆到明处,又有多方人员参加,避免出现单独‘法官’意志的现象,当事人心里感到踏实。”华仑村群众施能侨说,过去有的当事人慑于公安“威势”,心里不服又不敢当面说,过后就在社会上乱说,影响派出所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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