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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短论:执行政策要维护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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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5日18:1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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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8月5日电 (记者刘书云王利)正在西部地区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让国家有了“被子”,也让农民有了“票子”,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补助和管护费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这项政策因此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却在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过程中,以种种借口乱罚款,严重挫伤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干扰了这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陕西省旬阳县是退耕还林县区之一。这个县的桐木乡涌泉村村民在退耕地里栽了几十亩桑树。由于桑树苗比较娇嫩,很容易被草荒死,退耕户就将退耕地里的荒草拔掉,套种上一些大豆、红薯等矮秆农作物。他们认为,这样既有利于树木成长,又能多些收入。但桐木乡政府派出的工作组最近在进行退耕还林核查整改时,以退耕地套种农作物违反国家政策为由,强行让退耕户拔禾苗,否则按每亩253元的标准退还国家补助,并处10%至50%的罚款。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认为干部在套种初时不制止,现在庄稼快要收了却逼着村民们拔苗子。这是在变相乱罚款。
我们党和政府制定的所有政策,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富民强国。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时必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也是这样。在旬阳县这样的贫困山区,农民群众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干部们不考虑客观条件和农民群众利益,事先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庄稼该收获了再去处罚,让农民遭受损失,必然不得人心。如此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容易伤害群众感情,造成农民群众与政府的矛盾对立,干扰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的进展。
应该看到,退耕还林是西部大开发中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实事求是,和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退耕还林还草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千万不能借机罚款、搭车收费,打退耕还林政策的歪主意。只有这样,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才能真正做到“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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