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曹 林
上饶在任的市委书记余小平自杀7天后,终于有政府官员出来说话了:上饶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熊良华在独家约见广东《新快报》时表示,余小平的死因尚在调查中,该事件是一起个案,不会对上饶市今后的招商引资等工作造成影响,对于余小平自杀事件,上级部门组成了调查组正展开调查,死因仍在调查之中,案情会在一定时候一定范围内通报,民间的许多传闻属空穴来风。同在广东的《南方都市报》也报道了江西省省委书记孟建柱对“余小平自杀事件”的反应,孟建柱听完自杀事件通报完后称应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干部有问题就接受调查,有委屈就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不能一死了之。
我相信,在各方的压力之下,有关部门会加快事件调查的速度,“余小平自杀事件”的真相会很快水落石出,政府最终会给疑云重重的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然而,现在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透过这次闹得沸沸扬扬举国关注的在任市委书记自杀事件,我们的政府学到了什么,公众学到了什么,比余小平官大或官小的领导干部们又学到了什么?
首先应该反思的是政府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的滞后,正如笔者在《官方不应对“市委书记自杀事件”保持沉默》一文中提到的:余小平自杀发生上月26日,到省委书记孟建柱1号下午的公开表态,将近一周的时间内,官方没有以正规途径发布任何一条关于自杀事件的权威信息,地级市委书记这么大的官,“自杀”这么大的事,官方竟然长时间里保持沉默,任由民间形形色色的猜想,任由小道消息满天飞,这很难向老百姓交代。
是不是只有像矿难、流行传染病、地震这些事才属通报范畴,而“市委书记自杀”尚不够信息披露的档次?显然不是。只要老百姓关心、事关老百姓利益的“突发事件”政府就应该及时通报,市委书记突然自杀了,能不关老百姓的事吗?老百姓能不关心吗?如此看来,政府应该建立应对这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机制。
从“余小平自杀事件”可以看出,公众对在任官员的信息了解非常之少。看一下公众对自杀事件的种种猜测:有人说余自杀可能迁涉进他在樟树任职期间的一宗土地官司;有人说他与在上饶圈地搞房地产开发的某集团有瓜葛,风传最近该企业董事长卷巨款潜逃,此人与余小平的关系密切,余曾出面为该集团担保贷款几个亿,现在这些钱被卷走了,余“无法交差”;当然了,还有许多版本的原因猜测,又说是女人,又说是腐败。
猜测如此之多,表明公众对他们的市委书记了解太少,个人品性、公务行为等信息没有正常的知情渠道,而是靠猜测和传闻得知。笔者通过新闻搜索发现,国外也曾发生过不少“在任官员自杀”的新闻,不过官员因何自杀,是畏罪,还是为情,公众和媒体的判断常常都很准确,这在于他们对官员的种种信息都有通畅的知晓渠道。市委书记自杀了,上饶人才知道自己对市委书记了解太少了,这个市委书记太神秘了!
最后值得反思的是有关机构对官员思想行为的变化缺乏及时的监督。可以肯定,无风不起浪,余小平自杀绝非自己突如其来的心血来潮,作出这样的极端选择,其思想变化应该有个过程,管理干部的有关机构有没有敏锐地感觉到呢?这种诘问并非苛求,因为只有管干部的机构才能敏锐地掌握任上官员的思想变化,才能及时地采取措施防范意外事件。
有报道说,在余自杀前,江西省委常委会已决定将余调离上饶,景德镇市委书记姚亚平接任其职,同时决定对余立案侦查。余自杀前一天,省委某领导亲赴上饶,找余单独谈话,中纪委将后期介入,但现在随着余的死去,省里暂时“没有动作”。从这个消息可以判断,如果有关机构早就觉察到余小平有违纪行为,应该加强对余的监管,时刻注意被监管者的思想变化,无疑,被监管者“自杀”了就是监管者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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