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京6月16日电 据日本《朝日新闻》16日在头版披露,正在印度洋执行对美军支援任务的日本海上自卫队的舰船,从作战开始实际上一直处于美军的“战术指挥”之下。
所谓“战术指挥”,主要指在战场对部队的具体调配,它则置于“作战指挥权”之下,后者可以决定包括作战任务的内容和目的、部队的编成等在内的事项。去年“9·11”以后,美国以打击恐怖主义为名发动了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作为美国在东亚地区的最大盟国,日本瞅准时机,借支援美军之名行其放宽海外派兵限制之实,迅速在国会通过“反恐特措法”等重要法案,战后第一次实现了在战时以军事支援为目的的海外派兵。据《朝日新闻》援引政府人士的发言报道,此次军事行动的现场指挥小组由海上自卫队幕僚监部的某防卫班长(相当于上校)及数名主任幕僚构成。这个指挥小组于去年11月25日在美军位于巴林的基地内会见了美军第五舰队的司令。在被问及日本自卫舰是准备单独行动还是将置于多国部队的共同管辖下时,该指挥小组表示,“作战指挥权”由自己独立行使,在执行海上补给任务时可以将“战术指挥权”交由美军第五舰队第53任务群的司令行使,但要求美方出于“政治”考虑不要将此事公开。此外,海上自卫队还接受第五舰队司令的建议,在巴林基地内的盟军协调中心设置了联络室,而该中心的其他成员全来自已经宣布行使集团自卫权的美国的北约盟国。
根据对日本现行的“和平宪法”的解释,日本保有但不能行使所谓的“集团自卫权”,即在本国没有直接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不能依据盟国受到攻击而发动军事行动。由于指挥权的归属直接关系到是否实际行使集团自卫权的问题,所以,虽然从参加维和行动到实现战时派遣,日本的海外派兵正在逐渐升级,但对于部队的指挥权一直比较谨慎。比如在1997年订立《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时就以设立“日美共同指挥所”的形式保证了日本对盟军的共同指挥。在去年国会审议“反恐特措法”等法案时,防卫厅长官中谷元在答辩时也明确表示将坚持“不直接接受外国军队指挥”的原则。而如今海上自卫队将“战术指挥权”交给美军,无疑是已经对不能行使集团自卫权的禁区作了实质性的突破。
据报道,正在进行的海上自卫队在印度洋的军事行动,日美间的作战协调实际上在由美方把持,而以文官为主的日美调整委员会形同虚设,并没有有效地行使职能。从指挥小组要求美方不要公开“战术指挥权”的实际归属来看,军方的决定是建立在对问题严重性有清楚意识的基础上的。联系到此前海上自卫队曾游说美军,要求美军向日本政府施压,尽早出动“宙斯盾”舰等事实,《朝日新闻》的报道指出,近期军方屡屡采取单方面行动、企图对政治施加影响的行为值得警惕。(本报驻东京记者华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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