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曾经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天价”安全套官司历时半年,已经有了一审结果:杜蕾斯提出的向杰士邦索赔500万的请求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告没有相应证据为由依法不予支持。 这场官司始于2002年5月,当时杜蕾斯以杰士邦在对外推广中有虚假宣传的行为为由,而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请求,认为杰士邦的行为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要求杰士邦向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而杰士邦则大声“喊冤”,认为自己从未对杜蕾斯进行过指名道姓的贬低,所有宣传的材料均是有凭有据,并非自己捏造,至于说杜蕾斯提到的“抄袭杜蕾斯网站”一说,确实是在委托网站设计公司建设网站时出现了监管不力的情况所造成,但是作为一家每周主页点击率仅仅为150次的企业网站,不可能对杜蕾斯造成高达500万的损失,倒是杜蕾斯的宣传页上,有指名道姓对“杰士邦”进行刻意贬低的内容,而且一直宣称自己是“中英合资”的杜蕾斯原来却是一家中荷合资的公司。杜蕾斯和杰士邦都向法庭递交了有关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杜蕾斯”表示,要求杰士邦向其赔偿500万的依据来源于《南方周末》载《安全套进退失度》文中,王学海博士提到的杰士邦进行公益活动而产生的500万费用为借口,要求杰士邦赔偿其500万元。但法庭认为,只有原告因被侵害而受到的损失额或侵权人因侵权而增加的利润才能作为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而杜蕾斯引用的证据中提到的“500万”并不是杰士邦在网页制作后增加的利润,更不是网页制作后杜蕾斯减少的利润,而是网页制作前杰士邦为免费派发安全套或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而投入的金额,因此依法对于杜蕾斯要求杰士邦赔偿500万并承担其律师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的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最后要求杰士邦就由于其监管不力而出现的网站宣传失误向杜蕾斯赔偿10万元,并在自己网站上发布“更正声明”。杰士邦有关人士认为对于网站所出现的失误本企业并没有主观故意,杜蕾斯也没有因此而受到损失的证据,对判决表示不能接受,表示将提出上诉,同时准备就杜蕾斯的虚假宣传择日向法庭提起诉讼。 安全套两大巨头的斗法曾一度以其巨额赔偿和“知识产权”之争吸引了众多媒体和业内人士的注意,如今就这样收场实在是有点戏剧性。据业内人士分析,这只不过是在国内安全套广告尚未“解冻”的情况下,有关厂商为自己产品精心策划的又一次低成本的成功宣传而已。(刘飞 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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