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李谱春)两会期间本市将启动“豪华版”夜景照明18天,不能正常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单位将受到500—1000元的处罚。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市政管委获悉,从3月2日至3月19日,全市范围内将按重大节日要求开放夜景照明设施,届时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高大建筑物要开启内透光照明。开灯范围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中轴线各主要建筑、城近郊区各夜景照明景点、景区、各高大建筑物、各种道路照明和灯饰等。开灯时间为每日18:30至23:00。
届时城管监察组织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单位将给予相应处罚。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损坏、断亮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闭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