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一角钱,就能尝鲜野猪肉?连日来,一种号称来自深山野林、由野猪猪肉烹制的"野猪猪肉串串香"在成都各大、中、小学门前公然叫卖,记者经过两日的调查发现这"野猪猪肉串串香"背后的故事。
一角钱可买"野猪肉"
23日上午,成华区桃蹊路一姓苏的大姐提着一袋麻辣熟食来到本报投诉:她的侄儿在成华区实验小学读书,最近和同学们都迷上了由"野猪猪肉"做成的"串串香",一毛钱可买一串。她知道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是不能随便猎杀的。23日下午,记者在成华区实验小学外的一食品零售店中见到这些"野猪猪肉串串香"。包装袋上画着一头竖起两个大拇指的野猪肖像,是"野森林"的系列熟食之一,注明生产厂家是"龙泉野森林食品厂"。
豆制品作坊反遭敲诈
24日下午5时,依照"野猪猪肉串串香"包装袋上的联系电话,记者找到了位于龙泉西河镇边的"厂家",老板叫贺森林。他带记者参观了由几间租来的民房组成的生产车间,还告诉记者,由于生意较好,他已断货了。此时,记者亮出证件表明身份。贺森林愣了一下,随后将记者引进办公室,开始大倒苦水。"野猪猪肉串串香"其实只是豆制品。只因他在市场上见到一些食品加上"天鹅肉"等字样特别好卖,便跟着效仿,在豆制品做的"串串香"包装上注明是"野猪猪肉",果然,从此订单如云,生意红火。几天前,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找到他,声称他们是成都某部门的执法人员,现已查到他们用"野猪猪肉"制熟食一事违法,要其先交1000元罚款,再给他们一些好处,否则将予以查处。他见对方不出示证件,疑心有诈,便拨打了电话报警。不料,两人十分狡猾悄悄溜走了,但此后天天打电话催他出钱消灾。"小辫子"被人抓住了,选择被查处还是拿钱了事,他这几天昼夜难眠。借野猪生财违法昨日下午,成都龙泉驿区林业局一胡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野猪属于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是不能猎杀滥捕的。龙泉野森林食品厂以豆制品冒充"野猪猪肉"的做法肯定违法,应予查处。她表示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这一厂家进行调查处理。早报记者李晓波实习生杨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