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不再“抖威风” 西安城区今起禁用警报器
2002年9月5日19:0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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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9月5日电(记者 王世焕)从今天开始,西安城区以内禁止使用警报器,老百姓十分反感的一些特殊车辆在城区内“抖威风”现象将消失。
近几年来,公安、国家安全、监狱、消防、劳动教养管理、法院、检察院、军队、武装警察等各类各种特殊车辆在西安城区内时常乱鸣警笛、警报器,特别是少数车辆在半夜三更还拉着警笛呼啸而过,广大干部、群众、居民对此怨声载道。去年9月,陕西省政法委曾对乱鸣警报器问题进行了整顿,但市区内乱鸣警报现象仍时有发生。仅今年8月31日至9月4日,警务督察部门就在西安城区查纠了100多辆违规车辆。不少违规车辆是在非执行公务中鸣警报、闪警灯、逆行、闯红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和道路交通秩序。甚至有的违章车辆人员不服从交警管理,不接受督察民警检查。针对这一现象,西安市决定从今天起在绕城高速路以内的城区内,24小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据了解,禁止使用警报器的车辆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消防、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武装警察、医疗救护、电力抢险、天然气抢险、防汛等各类特殊车辆。如遇特殊情况,执行公务的车辆可以酌情断续使用警灯;执行紧急任务时,如遇路面车辆、行人较多或途经繁华十字路口时可使用警灯,断续使用电喇叭。凡是违反规定的特殊车辆驾驶人员,值勤交警、警务督察人员有权检查和纠正。今后,若发现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车辆,不管任何单位、任何人都要扣车、吊扣执照。(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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