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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230万公款炒股 慑于法律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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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6日08:42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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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炒股,省残联会计潘骏慑于武汉“反贪百日战役”的威力而携赃款98万元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近日,潘骏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1998年5月,时任省残疾人联合会计财部会计的潘骏,从出纳手中骗出本单位两份面值共190万元的国债代保管凭证,在省财政厅国债服务部办理兑付手续,接着将兑付的136万元转到建行武昌支行三峡证券公司武昌营业部的账上,供杜某、张某炒股,潘收受“好处费”2.7万元。
随后,潘骏又以单位名义将其中的60万元用来炒股。同年6月,潘骏又与原中南政法大学南湖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涛合谋,用同样方法非法得到98.767万元的国债现券,用于个人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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