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骚扰“110” 广州开庭审理一例编造恐怖信息案
2002年8月20日17:3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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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20日电(记者 肖文峰)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昨天上午一审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旭编造恐怖信息一案。
据了解,现年仅20岁的陈旭是辽宁省北宁市五粮乡民屯村村民。今年3月24日14时许,陈旭在当地一个公用磁卡电话上,利用别人的200卡拨打数千里之外的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称广州火车站68次旅客列车第4号车厢有炸弹,当“110”民警进一步询问详情时,陈旭满口粗言,并随即挂断电话。
广州铁路公安局接警后,即将情况通知深圳开往汉口的68次列车乘警,并要求沿线各站民警全力查控。同时从深圳铁路公安处、广州铁路公安处机关抽调近200名民警,对始发站深圳火车站及途经的广州火车东站、广州火车站、韶关火车站等大站的旅客和行李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但没有发现炸弹。后经警方核实,这是一起典型的恐怖假警。随后,在电信部门和辽宁锦州铁路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广州铁路警方展开全面侦查,4天后将陈旭捕获。
有关检察机关对陈旭提出指控认为,被告人陈旭无视国家法律,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并加以传播,已构成编造恐怖信息罪。法院将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并对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后,再经合议庭评议,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
据了解,陈旭在初中毕业后就一直闲在家中,此前,他还曾多次电话骚扰其所在地的“110”、“120”及他人的个人电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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