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过一张“卖身契”看150年前赴古巴中国劳工史
| |
| |
2002年11月27日09:45 中国新闻网
| |
|
中新网11月27日电 嗜好收集古物的纽约台山宁阳会馆主席伍锐贤最近从网上购入了一张150年前福建人被卖到古巴当劳工的“卖身契”,由于当年很多人都是目不识丁的“文盲”,因此签名只能“画圈算数”。
150年前的晚清,民不聊生,福建与广东等沿海省份很多男子都离乡别井,飘洋过海,到国外充当苦工谋生,当时虽然很多人与外国公司签约,但没有人签“一生一世”的“死约”,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很大部分人最终无法返乡,客死异乡,因此这种合约又常被人称作“卖身契”。
而伍锐贤手上这张“卖身契”上的主人名叫“林存”,福建厦门人,他在1852年11月22日,透过中介所厦门“德记行”与一家西班牙公司签了这分合约后远赴古巴,至今刚好有150年。
据星岛日报报道,契约上注明合约有效期为8年,“林存”到古巴后必须从事一些耕种或放牧工作,而且“不得违逆”,“每月工资4元,每天得牛肉半磅、菜磅半、如遇上疾病,东家代请医生调治,不过若病逾15日,雇主便停发工资,”契约中又强调主雇双方俱“心甘情愿”签约,“并非抑勒”。
据了解,早在1847年,西班牙殖民主义者为了加紧对古巴的控制和掠夺,即以“契约华工”的名义,将大批广东人、福建人拐骗到古巴当劳工。
到1874年,被贩卖到古巴的华工多达14.3万多人,途中被虐待致死者1.7万多人、他们在甘蔗、烟草和咖啡种植园内当苦工,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不少人受尽折磨甚至惨遭屠杀,埋骨异国。直到在19世纪在古巴的华人参与了古巴独立战争,与古巴人共度患难,推翻殖民统治后,华人的地位才慢慢地提高。
伍锐贤称,这张卖身契是他从Ebay网上拍卖得来,物主原是西班牙人,所以他估计物主可能是“林存”东家的后代。不过,对于“林存”最后的遭遇,他是否白骨埋异乡,魂魄苦凄凉,则无人可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