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航线昨起票价下调
| |
| |
2002年12月11日13:16 扬子晚报
| |
|
北京讯 国家民航总局向各个航空公司下发了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从12月10日起以航班执行日期为准,统一将国内公布经济舱票价的上浮幅度由14%调整为11%(个别航线除外),原按14%幅度上浮票价的规定同日废止。头等、公务舱票价以调整后的经济舱票价(YB)的150%和130%制定。儿童、婴儿票分别按新票价的50%和10%计算。新票价自12月10日起执行,此前出票不再补退或补收票价差额。这是国家民航总局第4次调整机票燃油加价。
东方航空公司的售票小姐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按照新规定售票了,北京飞上海的机票,原价为1030元,调整后为1000元,降低30元。”海航售票窗口的服务人员也表示,已经按照新规定进行售票,北京飞广州的票价也降低了30元。(张晓娟)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