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中小学必须配备物价员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9日12:34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
|
南方都市报 深圳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联系制度
中小学必须配备物价员
本报讯 (记者普德法 通讯员温友平)深圳凡有收费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配备专(兼)职物价员,规模较大的单位还必须设置专门的价格管理机构。昨天,记者从深圳物价局获悉,即日起,深圳全市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联系制度。
企事业单位物价员是指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从事本单位价格管理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凡有收费的事业单位,属政府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企业、中介组织,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企业,都必须配备专(兼)职物价员。经营规模较大、价格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还应设置专门的价格管理机构。
深圳市物价局列出了物价员工作联系的重点单位。包括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部分外驻医院、市属中小学校及大中专院校、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公用事业单位、大中型连锁商场(超市)、部分主要旅游景点、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四星级以上酒店、连锁餐饮以及经营规模较大的物业管理公司。
在收费过程中,物价员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企事业单位价格决策提出建议;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禁止利用标价和其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此外,物价员还须抵制和纠正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越权定价、各种乱摊派和增加企事业负担的乱收费,以及侵犯其价格权益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