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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出租车服务新规:携宠物乘车可拒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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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6日12:32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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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是如今市民出行的首选,但站牌难找、服务观念欠缺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市民。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的营运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了居民出行方便,该条例对客运线路停靠站的设置作了严格要求:同一线路站点间距一般按照五百米至八百米设定;同一站名的上、下行站点间距一般在一百米左右等。装置空调设备的公共汽车、旅游汽车在车厢外温度低于12℃或者高于28℃时,应当开启空调;未使用空调时,应当开启通风设备,保持车厢内空气清新;出租汽车应当按照乘客合理要求,开启和关闭空调。
该条例针对出租车在营运服务上长期存在的几点问题,特别指出: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营运时间内不得拒载;但若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或者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可以拒绝提供营运服务:在前往目的地所经道路无法行驶的;携带的物品超大、超重或者可能污损车辆的;携带宠物乘车的;精神病患者无人监护,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的。(王璟 王琦 大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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