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是中国文明执法的一大进步。 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
新快报讯 (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杨晓梅 实习生 陈循静) 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被告人在押解途中实施戴头套的措施后,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宣判一系列刑事案件前,也首次为准备上庭的13名被告人戴上头套。这一做法今后将在广州市推广。 首批戴头套者中有香港人 昨天早上9时许,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记者看到十几名从市内各看守所提解到法院接受审判的刑事被告陆续从警车上走下来,他们每人头上都戴了一个宽松的黑颜色头套,只在眼睛部位留了两个洞,露出被告的两只眼睛。据广州市法警支队的刘钦支队长介绍,昨天首批戴上头套的刑事被告共5案13人。记者从刑一庭获悉,这当中还包括1名香港人,他是以走私毒品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中院审判的。 既保隐私又防同案人串供 刘支队长介绍说,昨天13名被告在被法警从看守所提解出来到押送至市中院审判法庭候审羁押室的整个过程中,都戴上了头套,直到正式上庭时才脱下头套直面法官和庄严的审判。 刘支队长说,这是法院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与国际接轨的一个体现,目的是要对尚未经过法院审理并最终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提升文明执法的程度。 刘支队长还透露,戴头套后,由于被告的面部被隐蔽起来,无法通过表情、眼神传情达意,因而还有利于避免同案被告人之间串供的可能,增强押解工作的保密性,提高安全系数。 据介绍,考虑到卫生和管理方便的需要,广州目前使用的这种头套是用棉质材料制成的一次性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