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门槛高”还是“个子矮”?
法官不能承受之重
别把法官当成“官儿”
好管理带出好队伍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5日电(记者汤计、刘军)法官素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是法官素质低还是公众要求高?是执法环境差还是内部管理松?谁束缚了法官公正与效率的手脚?谁挡住了法官素质提高的通道?如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最近,新华社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镜头一:湖南省新化县法院一离任院长对后任改判自己处理过的案件不满,大年初一回到原单位砸了当事人送给法院的“为民做主”镜匾。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王(韦右边加华):面对不满的判决,法官竟然举起了砖头,而不是他应当信仰并毕生追求的法律,这是法官的悲剧。
镜头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白疆,在过去3年里,先后吞食申请人的执行案款189万元。为了给自己的贪污开辟“财路”,他甚至不惜向当事人行贿。2002年6月,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准备核销长期不能还贷的呆坏账,需要法院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白疆得到这一消息,找关系积极承揽这一业务。得到86万元诉讼费后,拿出其中32万元作为好处费给了银行的工作人员,本人贪占25万多元。
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喜荣:法官利用法律“发家致富”,这是法律的悲哀,但也说明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不少法官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观发生扭曲。
镜头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时,原告请求6万多元财产保全,法官却在执行中一举查封了被告300多万元的财产,造成当事人78万元的经济损失。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永平:法官专业素质低下,严重地影响着办案质量。这起赔偿案,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看出问题,而我们的法官就这样办案。奇怪吗?现实中像这样披着法袍的法盲并不鲜见!
镜头四:为了帮助一名应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4名法官及法医积极地为罪犯亲属出谋划策,并通过伪造虚假病例的办法使罪犯获得了“保外就医”资格,逍遥法外长达两年之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侦察局局长王来明:司法公正被称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卫者,法官的惟一“上司”只能是法律,如果人情、金钱、关系左右了他们的意志,整个社会就会失衡。今年,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针对法官职务犯罪的专项斗争,不少徇私枉法者落马。
新华社记者:案头厚厚一摞群众上访材料,十之八九是针对法院的。采访了数十位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及案件当事人后,我们深深地感到,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快速提高、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经济改革与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对法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道德水准、法制理念、业务水平等各个层面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