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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大交通事故区领导要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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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7日08:37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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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特大交通事故区领导要到场
深圳下月1日起执行此规定
本报讯 (记者朱倩 通讯员杨静)日前,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穗明和副市长张思平在对宝安、龙岗的交通情况进行调研后决定,从下月1日起,深圳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所在区领导要到现场协调组织救援、处理工作。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攻坚战,各区、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必须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为此,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领导要到事故现场;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所在区领导要到现场协调组织救援、处理工作。
重大交通事故公告栏(表略,详见报。)
时间:10月25日12时至10月26日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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