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家单位可能有200家存在违法行为,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市总工会部署的《劳动合同条例》专项大检查的第一天,监察人员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竟然占到了60%。在这些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中,外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所占比例最大,为70%。
据了解,在昨天监察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最多的现象是擅自招用外来从业人员,共有67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录用手续的企业有63家,偷逃社会保险费的42家,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22家。对于单位的这些违法行为,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不仅将进行依法查处,还将为这些被检查单位建立劳动监察诚信档案。企业的劳动监察诚信将根据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来进行评估,在以后的劳动监察中,劳动监察机构将按照这个诚信档案记录进行不同程度的监控。
龚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