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成功破获首例有组织人体贩毒案
2002年7月19日09:38 汉网-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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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借他人之腹产毒“蛋”攫取非法暴利的毒贩“毛鸡”及其两名同伙,被硚口公安分局缉毒大队由昆明押解回汉。至此,我市首宗有组织人体贩毒案成功告破。
“毛鸡”何许人也?
2001年11月,硚口公安分局缉毒大队接到线索,汉阳有个外号叫“毛鸡”的人长期组织人到缅甸,以人体藏毒的方式往武汉贩毒。
“毛鸡”是谁?线索既没有反映出此人姓甚名谁,也没反映出其住在何处。要从汉阳数十万人口中找到这个“毛鸡”,无异于大海捞针。
大队经过近半年艰苦侦查,最终将目标锁定于汉阳杨泗街的40岁中年男子胡小宝。
此人频频带人前往云南,有时一个月去三四次。因证据不足,狡猾的“毛鸡”使得缉毒人员几次在最后关头终止行动。
“毛鸡”教人下毒“蛋”
本月11日,此人购买了三张前往昆明的机票,汉阳吸毒人员刘杰、李建青与之同往。12日上午,缉毒大队副大队长魏国桥带侦查员化装成游客,与胡等人同机前往。此后,胡等人从昆明到景洪,从景洪到边境小镇打洛,然后出境到缅甸。
14日中午,当三人准备返汉时,魏国桥等缉毒警在昆明警方配合下,在昆明机场候机厅将三人抓获。送往医院检查发现刘、李二人体内有异物,据交代,他们用避孕套将高纯度海洛因包裹成蛋状,而后塞入体内蒙混过关。
随后,刘、李二人在昆明市公安局缉毒支队里“产下”毒“蛋”12枚,总重达430余克。
据胡小宝交代,去年以来,他多次出资雇吸毒人员前往缅甸,以人体藏毒方式往武汉贩卖高纯度海洛因。每次带的人并不固定,刘、李二人只是最近几次才雇用的,每次酬劳是4000元及少量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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