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频道6月13日电(新剑)日前,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原新化县温塘镇新源煤矿矿长张庆生,副矿长蒋学勤、田忠学、唐景春。
经查,2001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庆生、唐景春与人合伙入股承包新源煤矿。张庆生聘请蒋学勤、田忠学到该矿担任副矿长职务。开采中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该矿于今年3月和5月连续发生两次瓦斯突出事故。但他们对此没有引起重视,更没有采取整改措施,反而加紧生产。2002年5月13日,省、市、县及所在温塘镇有关部门对该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出了8个方面的问题,勒令该矿立即停产整顿,并下达了关闭指令通知书,但张庆生、蒋学勤、田忠学、唐景春仍置之不理,继续生产。5月15日,21名矿工下井生产,下午,该矿发生特大瓦斯突出事故,当场死亡18人,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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