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 赵桂华)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沈阳“1·18”持枪爆炸抢劫运钞车大案,全力做好尽快批捕工作。
据了解,1月18日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的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运钞车被爆炸抢劫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丰立即指示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此案。次日,由该院侦查监督处处长率领部下组成专案组会同公安部门一起加入到了对该案的侦查及对现场的勘察工作中,目前检察机关正在日夜奋战,以在公安机关将案卷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之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准确的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