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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军嫂张娟娟17年自费拥军事迹感人 省市七大媒体进行全面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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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7日09:04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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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这样的好军嫂要好好宣传
左图为张娟娟(右)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记者 凌 寒摄
本报咸阳讯 记者 凌 寒 姜 涛本报10月15日报道《咸阳好军嫂张娟娟17年自费拥军传佳话》后,张娟娟的模范事迹得到了咸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肯定,并要求宣传部门将她作为重大典型突出宣传。由本报及省市七大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11月5日开始对张娟娟17年矢志不渝拥军的事迹进行全面采访报道。
张娟娟原是咸阳西北医疗器械厂职工,早在1985年,17岁的她就带着核桃、大枣、500双鞋垫上老山前线拥军。至今拥军之路一走就是17年。这期间,她共到军营慰问170多次,自己掏钱6万多元。而她本人却下过岗,开过饭馆、书店,摆过地摊、跑过推销,甚至还贩过西瓜,遭受过白眼,生活不但不富裕,而且充满了艰辛。就这,并没有改变她一颗赤诚的拥军心,受到广大官兵和地方政府的好评。
本报10月15日报道了张娟娟的事迹后,咸阳市双拥办及时将报道材料汇报给咸阳市委、市政府领导。10月20日,代市长张立勇批示:这样的好典型应该好好宣传,好好培养。很快市委宣传部决定将张娟娟作为重大典型突出宣传。11月5日,市委宣传部和市双拥办组织本报、陕西日报、华商报、西安晚报、陕西电视台、咸阳电台、电视台等7家媒体的记者,组成采访团开始采访张娟娟、她的同事、领导,还深入她的家庭和拥军的几个部队采访。
据悉,咸阳市已将张娟娟作为拥军模范和先进个人上报省委、省政府,省上将于明年1月庆祝双拥活动60周年大会上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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