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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第四次调整燃油加价 国内机票开始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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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01:33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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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张晓娟)国家民航总局向各个航空公司下发了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从12月10日起以航班执行日期为准,统一将国内公布经济舱票价的上浮幅度由14%调整为11%(个别航线除外),原按14%幅度上浮票价的规定同日废止。头等、公务舱票价以调整后的经济舱票价(YB)的150%和130%制定。儿童、婴儿票分别按新票价的50%和10%计算。新票价自12月10日起执行,此前出票不再补退或补收票价差额。这是国家民航总局第4次调整机票燃油加价。
记者昨天从北京西单民航大厦了解到,除国航售票窗口的值班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尚未接到任何有关机票价格下降的消息外,其他各大航空公司都表示,已经获悉民航总局有关下调机票价格的新规定。
东方航空公司的售票小姐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按照新规定售票了,北京飞上海的机票,原价为1030元,调整后为1000元,降低30元。”
海航售票窗口的服务人员也表示,已经按照新规定进行售票,北京飞广州的票价也降低了30元。
南方航空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电脑售票系统上已经发布了国内航线票价下调的消息,但正式的书面通知还没有传达下来,估计不日就可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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