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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无后顾之忧 上海实施外来从业人员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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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9日10:2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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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9日电 外地人员来上海打工以及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开始实施。
据新闻晨报报道,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社会保险,由上海市政府行政部门主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它包括了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保险待遇。这一政策实施后,凡本市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都要缴纳综合保险费(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由单位缴纳,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由自己缴纳)。
报道说,除外地施工企业外,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外地施工企业按缴费基数7.5%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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