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留坝县“5-11”重大爆炸伤亡事故原因查明
2002年6月1日09:00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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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汉中讯(记者潘京)记者昨日从汉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获悉,造成7人死亡、11人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留坝县“5·11”重大爆炸伤亡事故原因,目前已全部查明。
汉中市安监局副局长党洪全介绍,通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以及专家、技术人员分析,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未及时减压,致使提取罐、浓缩罐内部产生压力,导致浓缩罐发生爆炸。而主要原因是,因皂素厂厂长李小明(5月14日伤重死亡)自行设计大量设备并联系加工,导致了设备布局过于拥挤、油罐与生产设备安全距离不够,形成事故隐患;另外,该厂业主在不向职能部门报审项目工艺流程、设备设计等情况下,擅自盲目试产,也是这一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由于留坝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地做好了善后工作,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对这起事故的其他情况尚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注明:本报5月13日报道死亡人数5人、伤13人。其后,13名受伤者中的两人因不治身亡。留坝一皂素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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