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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仿真枪带着炸药 伙同他人入室抢劫 抢来15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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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1日09:16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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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青 云两歹徒胆大妄为,竟携带仿真手枪和炸药入室抢劫,日前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2001年2月16日上午10时许,湖南安乡人姚军伙同鄢雄高在逃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仿真手枪和自制的爆炸物,戴上口罩窜至西安市长缨西路闯入市民许先生家中。2人分别持“手枪”、匕首将许先生逼进卧室,用黑塑料袋罩住许的头,用布条胶带将许捆绑起来,并将自制炸药绑在其身上进行威胁。2人抢走许先生手机、手表等物和18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然而事情到此并未完结,当天下午姚军2人在交通银行大雁塔分理处以“王义勇”的假名办理了一张太平洋卡,并给许先生打电话,以绑架许先生子女为由,让其按卡号存入5万元。2月17日在试取款时该卡被吃,姚军遂另办一张卡,与鄢雄高2人多次威胁许先生存钱,在此过程中,姚军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伙同他人入户进行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因其敲诈勒索未遂,依法应从轻判处。故依法判处姚年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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