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希望工程”名义 郑州一眼镜公司被控侵权
2002年7月21日08:21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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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7月20日电(记者林嵬)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前向记者反映,郑州康明眼镜公司盗用希望工程名义,从今年5月起,以“拿旧书换眼镜架捐助希望工程”形式搞促销,使希望工程形象受损。
据了解,今年5月,郑州康明眼镜公司在媒体上打出题为“拿旧书换眼镜架捐助希望工程”的广告,广告称:“为祝贺康明第11家连锁店试营业,康明特别推出拿5本适合中小学生看的课外读物,换价值百元的镜架一副活动。”接到群众举报后,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马上同康明眼镜公司交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随后,康明眼镜公司同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达成口头协议,表示停止侵权行为,并保证出资2万元在贫困地区建立一所网校,作为对侵权行为的补偿;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孙天红介绍说,随后的两个月里,康明眼镜公司一方面推说建立网校要在继续开展捐助活动基础上,视赢利情况而定,一方面仍开展“旧书换眼镜架”活动。
7月16日,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派人对康明眼镜公司经三路和花园路店进行暗访,店员称他们还在搞活动捐助希望工程。记者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他们称,只有在店里买了眼镜片,才能“用旧书换镜架”。
孙天红说,希望工程名称标识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国家工商总局曾下发《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也规定,希望工程的名称标识必须经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各省希望工程办公室授权使用,不得用于授权范围以外的活动。康明眼镜公司的行为是河南希望工程实施12年来发现的首起侵权行为,河南希望工程办公室将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来源:200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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