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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遭克隆?一公司认为被侵犯著作权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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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1日12:18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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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唐洁)一服饰公司由于在衬衫上采用了与他人创作的美术作品类似的图案,被对方以侵犯著作权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去年11月24日,原告A公司设计完成了名为“太阳菊”的美术作品,并于今年2月27日在广东省版权局注册登记了“太阳菊”作品的著作权,打算将该图案用在服装上。今年5月,A公司在广州友谊商店内发现,由B公司生产的女短袖衬衫上印有与“太阳菊”几乎一模一样的图案。A公司购买了这类女短袖衬衫回去细细一看,发现该衬衫的款式、色彩及质地都与自己公司设计的服装没什么两样。A公司认为,对方的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于是告上法庭。
B公司在法庭上表示很委屈,因为这批女短袖衬衫是根据广州一客户提供的样品制作的。而且,B公司自己的设计师在此前也曾经设计了类似“太阳菊”的图案,因此纯属巧合。但是,当法官要求提供样品的客户出庭作证时,B公司回答,该客户已经不知所终。
经过审理,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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