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腐败呈现五特点 银弹屡屡攻破“国门”防线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4日10:45 中国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中新网10月13日电 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后,作为国家门户的海关系统连续暴露出违法违纪案件。到2001年底就已查处的案件共计410起,涉及812人,共有489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另有162人受到法律追究。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139人,大案要案13起。
今天的检察日报刊登文章,通过对湛江、厦门等海关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海关系统的腐败现象有以下特点:
第一,海关大面积塌方,关长带头受贿放私。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到湛江海关时间不久,就被走私犯罪分子拉拢腐蚀。在厦门特大走私案件中,厦门海关大面积“塌方”,从总关及内设机构到5个分支海关、3个直属监管机构无一幸免。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原副关长接培勇、原纪检组长车典等3名厦门海关党组成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地方党政领导严重失职,对海关腐败和走私问题不管不问,一些人甚至充当说客,对海关腐败起到了“促坏”作用。湛江市原副市长杨衢青向曹秀康疏通说情,帮助走私一批小麦和油菜籽,曹答应了,并收受贿赂人民币200万元。厦门原市委书记石兆彬不仅收受他人贿赂,而且干预执法部门对三起涉嫌走私案件的查处。
第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严重失职,甚至参与犯罪。公安、港务局、商检、边防等部门都存在严重的失职和犯罪问题,所有的环节共同形成了执法弱势的“小气候”,为地区性走私提供了便利条件。
第四,海关腐败的部位主要是货管、船管、保税、调查等重要岗位,这些岗位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度较大。在湛江一案涉案的62人中,港口办事处、调查处和海上缉私队三个部门的人员就有39人,占63%。
第五,内外勾结作案,海关人员与走私分子结合一体,共同走私,这与放私相比,危害更甚。在湛江一案中,港口办事处原主任方鹏在经走私分子李深“打招呼”并收受20万元的贿赂款后,对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一船走私汽车配件放行,集装箱监管科原科长梁克濂甚至为李开出了假的查验记录。(柳希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