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斯部队是日军的常设兵种 毒气是其必备装备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9日07:36 中国国防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瓦斯部队是侵华日军的常设兵种,毒气是日军的必备装备。1938年徐州会战、安庆战役后,日军加快了大规模实施毒气战的步伐。据不完全统计,侵华日军先后在中国17个省、市的77个县、区,使用毒气武器数千次,其毒气种类有芥子气、二苯氯砷和光气等糜烂性、刺激性、窒息性毒剂。
日本投降后,在中国东北发现并处理了日军遗散的各种毒剂弹200余万发1300余吨。1952年,中央政府政务院责成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二局进行调查,发现日军遗弃毒气武器不是孤立的现象,决定将各地的“日遗炮弹处理委员会”改名为“日遗废毒弹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遗弃毒气武器的工作。
1953年11月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军区联合命令:将发现的日遗毒气武器集中深埋。吉林省仅敦化县的一个坑就掩埋处理了废、毒弹四五百吨。1951年敦化成立“废、毒弹处理委员会”,1954年2月24日经吉林省“废、毒弹处理委员会”批准将敦化县哈尔巴岭四棵杨树处作为毒气弹埋藏处。
200多名民工昼夜分班工作,到3月24日,终于挖出一个长25米、宽12.5米、深10米的大坑。民工根据毒弹废损程度进行不同的包装:甲种为好弹,外部良好,口螺结合紧密,无漏毒者;乙种弹体吃土较久,部分破坏,有出毒现象;丙种为危险品,弹体较坏,毒气外溢者。装满毒弹后封顶的坑顶覆土3米左右,坑的四角立了4个石碑,碑上刻着“日遗毒弹埋藏处”。这次一共处理毒弹83636发,弹皮52吨。其后的数年间,在这一埋藏处又有了二号坑、三号坑,埋藏的毒弹重几百吨。迄今为止,全国各地已由中方销毁或暂作初步处理的化学弹30余万发、由中方销毁的毒剂20余吨。
但是,要安全而彻底地销毁日军遗留下来的毒剂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化学弹不比普通炸弹,化学武器的销毁必须有专门一整套完善的销毁设施,销毁的过程也相当复杂,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有专家计算,销毁日军遗留的化学弹,需耗资人民币上百亿元,而且要用8~9年的时间。这恐怕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遗留下来的最难以解决的一大难题。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