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鞍山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布“死刑犯临刑前可见家属”等50条便民措施。该院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期着手实施各项措施。鞍山有望在辽宁省成为首个以此种方式体现对死刑犯“人性关怀”的城市。
鞍山市中法新出台便民措施第22条措施规定: “死刑犯在临刑前有条件的,经过申请批准后可以会见家属。”该院刑二庭负责人对该措施解释说,文明社会的人性光芒应当普照在每一位公民的身上,包括守法的公民和犯错误的公民,“而且应该包括犯法的公民。”
当有记者提问,该措施适用标准是否包括对罪大恶极者或失足冲动者的区分,鞍山中法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需“慎重考虑”,未做明确回答。
据了解,措施中“临刑前有条件的”中的条件,指死刑犯羁押场所应具备标准会见室、透明玻璃隔断、通信及医疗抢救设备。在具体实施该措施时,这些条件均应齐备。
此外,鞍山中法表示,为实施此措施的准备不仅是场所等客观条件的完善,还包括具体制度的建设,以保证“人性关怀”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