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女八个老来无人养 林婆婆告倒不孝儿女
2002年6月17日15:03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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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番禺区大岗镇的林婆婆有八个儿女,却居无定所,每个月只得30元赡养费,为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她不得不与八名儿女对薄公堂。番禺区法院日前判决林婆婆胜诉,责令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林婆婆今年78岁,老伴已去世,膝下有七儿一女。为把儿女抚养成人,林婆婆操碎了心,累垮了身体。现在,八个子女分别成家立室,有了各自的安乐窝。在外人看来婆婆想必可安度晚年了,没想到她的生活却十分困窘。八个子女每月只付给她30元赡养费,老人年老体弱,没有了劳动能力,仅靠这点钱,连基本生活都很难维持,更不用说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了。去年6月,林婆婆因腹疼去医院检查,医生认为她需入院治疗,由于无力支付医药费,她无奈停止了治疗。
更令婆婆伤心的是居无定所。老人几十年来一直和小儿子共住在村里一间民居,但去年上半年,她被迫迁出,到处飘零。
林婆婆一再要求子女们增加赡养费,但无一人答应。后来,老人请来村委会的干部作调解,但因大家意见不统一而无结果。万般无奈,老人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每人每月向她支付100元赡养费,并搬回原来居住的地方生活。
在法庭上,有的儿子埋怨说没有分到母亲的财产,有的竟还中途退庭。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林婆婆的两项诉讼请求。
(潘建国 陆翠霞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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