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间学者状告某官方研究所侵犯著作权 遭集体剽窃索赔50万
□王志华:《劳动价值与分配新论》剽窃篇幅占全文50%。
□法律界:法律对剽窃多少字数才造成侵权无明确界定。
□原告律师:苏海南曾希望私下了结此事,并愿意适当给予赔偿。
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记者昨日获悉,广东学者王志华最近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劳动工资研究所苏海南及其课题组”,对他的经济学专著《大系统价值学说——政治经济学的变革》(以下简称《大系统》)进行了剽窃,并索赔50万元。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宗民间个体学者状告官方研究所集体侵犯著作权的官司比较罕见。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新论》是一部有预谋的集体剽窃之作”
王志华是黄埔海关调查办公室主任,同时也是广东省的一位业余学者。在昨日召开的“王志华著作遭剽窃事件新闻发布会”上,王志华称,“2001年1月出版的《劳动价值与分配新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及其应用研究》(以下简称《新论》),是一部有预谋的集体剽窃之作,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执笔的《主报告》,大面积、全方位、系统地剽窃了王志华所著《大系统》一书的科研成果和理论体系。”
据了解,《新论》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给劳动工资研究所2001年的重点研究课题。该所组成了以所长苏海南为组长的15人课题组,用了一年的时间完成。评审组对《新论》的评价是“处于国内同类研究的领先地位。”
据王志华统计,《新论》全书共计169页(剔除注释及空页等)。其中《主报告》79页,约占全书的47%;《主报告》第三部分,是全书的理论基础,是在抄袭《大系统》的基础上,采取部分加塞、倒置、改头换面、改换说法或少量补充等手法编写而成,计33页,占全书的19%多;占《主报告》的48%少。加上《主报告》第四部分的部分抄袭,剽窃篇幅占全文的50%以上。其中稍加改动直接剽窃的有50余处。
“苏海南的剽窃分为六种”
王志华称,苏海南对他的剽窃分为几种,一是体系性的剽窃。《大系统》理论创新的所有核心内容,从最基础的劳动定义、价值定义、创造定义,到最后的价值分配与消灭剥削的原理,从定义、公式、论证、论据到原理、结论,几乎没有遗漏被《新论》所用,如果剔除上述内容,《新论》只剩下背景材料和操作性内容。完全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二是稍作调整、直接抄袭。如关于人类智能的定义,《大系统》中这样阐述:“人类智能指的是人体的信息系统——大脑、神经、感官三者构成的整体系统所产生的生物功能。”《新论》中则写道:“这里所讲的智能,是指人的大脑、感官、神经三者所构成的体系所产生的功能。”三是剽窃原理与论据。四是剽取精华,重新拼凑。五是直接抄袭引文和注释。六是改头换面,剽窃实体。
“《新论》直接引用的文字数以万计,却在书中没有一个注释”
王志华还认为,按照著述的常规,引用他人的思想或观点,即使不引用原文或原话,也必须表明是谁的观点,加上“某某认为”,并注明文献。但《新论》直接引用的文字数以万计,却在书中没有一个注释,在所有正文中没有一次提到王志华和《大系统》的名字。王志华还指出,苏海南在文尾罗列了48种参考文献,其中有一项是“王志华:《大系统价值论——政治经济学变革》”,但王志华的论著应为《大系统价值学说——政治经济学的变革》。王志华说:“这本书的校对是很好的,错别字都没有,惟独有此错误,合理的解释是阻止读者找到原著而故意篡改书名。而且万一东窗事发可以对原作者进行搪塞。”
“苏海南并没有承认侵权,但是承认受《大系统》启发非常大”
王志华的代表律师吴翔表示,此前曾经与苏海南有过几次接触。苏海南并没有承认侵权,但是承认《新论》一书受到王志华《大系统》的启发非常大,从里面吸取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另外,苏海南希望以私下了结的方式解决此事,并愿意适当给予赔偿。但是王志华坚持要通过诉讼方式还事件一个原本的面目。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著作权官司比较难打,耗时较长,而且法律对于“剽窃多少字数才造成侵权”并没有明确界定。但是王志华的代表律师吴翔却非常有信心,他说“打赢的机会非常大”,因为事件情节比较严重,“《新论》抄袭《大系统》达到50%”。他认为,这是国内外罕见的官方学者剽窃民间学者、专业学者剽窃业余学者、集体剽窃个人多种特点集一身的典型事件,可能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新闻背景
《大系统价值学说》简介
《大系统价值学说——政治经济学的变革》是一本价值理论的专著,是王志华从1986年起耗费多年心血的科研成果,1995年市场经济杂志社刊印内部读本,1998年修改后在香港出版,在海外发行,目前欧、美的一些高等学府均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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