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4-11”特大走私案侦破纪实
2002年8月3日10:2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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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3日电 今年7月12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珲春“4·11特大香烟、汽车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主犯被依法判刑:景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对其公司——大连浩晨水产有限公司判处罚金700万元;朴成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700万元;崔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600万元。至此,这起从案发到结案,历时1年零3个月的特大香烟、汽车走私案终于告结。
在调查该团伙走私香烟犯罪过程中,还查出了该团伙从境外走私高级轿车入境的犯罪事实。
首战告捷 走私大案初现端倪 2001年4月,正是边境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收尾阶段,珲春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的干警们正为追逃、抓捕忙个不停。
4月11日凌晨两点多钟,负责监控边境的干警接到情报:“现在正有人从对岸境外涉水向中国搬运走私货物”。干警们迅速兵分两路赶往走私现场。在沙坨子口岸的路口处,截获了一台“蓝剑”吉普车,抓获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了24箱走私专供出口的红云牌香烟。并在车内搜出了一发手枪子弹和一把斧头、一把匕首。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又从矿区一家仓库搜出108箱走私红云牌香烟。通过进一步侦查,初步掌握了走私香烟的主犯“朴哥”及其团伙的据点。
4月17日,侦查支局对位于珲春海关办公大楼对面的珲粮大厦6楼进行了搜查。搜查出13把管制刀具、5把斧头以及铁棍、手枪子弹等大量凶器和摇头丸、冰毒等毒品,还搜出了一架专门监视海关和侦查支局办公地点的望远镜。意外的是,搜出了一张该团伙16人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将计就计 狐狸尾巴被揪住
经过调查得知,朴成元是该团伙的头面人物,1970年出生,珲春市人,无职业,已不知去向。
4月27日,朴成元的弟弟朴成录主动到侦查支局投案自首,称香烟走私案是他伙同黄成哲等人干的,只字不提其兄朴成元与此案有关。干警们没有被其谎言所蒙骗,而是将计就计,让其回家等侯传讯。证据确凿后,对朴成元实行刑事拘留,开始对其进行审讯。
一开始他根本不承认参与了“4·11”香烟走私案,编造各种谎言与警方周旋。审讯中,又一名团伙成员崔明学被抓获。在事实和压力面前,朴成元开始承认自己的部分罪行,交代了其组织“4·11"香烟走私案的犯罪事实。
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7月20日,走私团伙骨干崔铉等5名团伙成员被抓获或投案自首。特别是两个关键人物,“烟主”刘林虎和崔铉的出现,使案情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通过崔铉等重要团伙成员的供述,判定刘林虎很可能是一个假烟主,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解铃还得系铃人,还是要从朴成元身上突破。
从7月13日开始,对朴成元进行了连续10次,历时一个多月的突击审讯。朴成元彻底坦白了他同大连人景明、珲春人尹明学勾结在一起,自1999年以来大肆走私香烟的犯罪事实。
主犯落网 案情大白
对朴成元供出的幕后主犯景明的情况后,侦查科长带领两名侦察员迅速组成抓捕小组,千里奔赴大连。在大连警方和街道办事处同志的配合下,终将景明抓获。这一跨省、跨国的连环走私大案,真相大白。
景明,1981年高中毕业后开始搞个体经营,1999年当上了大连浩晨水产公司的董事长。经常经珲春到境外做生意,期间同珲春尹明学相识,开始做起了香烟生意。经尹明学介绍,又结识了朴成元。当时朴成元已是珲春较有实力的从境外越境走私货物的团伙首领,手下有一批人。他们3人一拍即合,达成了分工负责走私香烟的协议。
由景明组织专供出口的红云牌香烟在南方口岸出口,并由香港发往境外,由景明把提货单交给尹明学,由尹明学把提货单交给朴成元,由朴成元到境外提货并买通境外人员从边境越境走私进境销售。这一跨省结盟、跨国作业的团伙,自1999年10月起,先后走私香烟达2500多箱,偷逃税款550多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经查证核实的就达8起、723箱之多,逃税501万多元。目前,整个案件涉嫌的26人,有16人到案伏法,其他成员也在警方的追捕之中,走私团伙已被彻底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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