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干部群众认为必须依法严惩“法轮功”犯罪行为
2002年9月21日17:2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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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昨天播发了长春市“法轮功”分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公开判决的报道,在全国各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表示,“法轮功”分子犯下危害社会的罪行,必须予以严惩。
记者徐仁杰自北京报道:北京市各界干部群众表示,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生活秩序不容破坏。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轮功”顽固分子以身试法,罪有应得。和平里街道工委副书记高琦说,广大市民求发展求稳定的意识越来越强,人们越来越反感厌恶“法轮功”邪教组织,越来越痛恨极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丑恶行径。大家早已认清了“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本质,认识到了“法轮功”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我们基层干部群众对“法轮功”的警惕性更高了,今后一定要与“法轮功”做坚决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市民张燕起表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轮功”分子在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的同时还利用网络非法进行“法轮功”宣传,这是罪上加罪。他们胆大妄为,公然践踏法律,必须严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99级本科生吕飞同学气愤地说,“法轮功”组织通过干扰卫星信号、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等非法手段,强行向我国广大电视观众传输非法信号,是对国际法和公众合法权利的践踏,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在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进程中,在广大人民享受幸福生活的时候,“法轮功”组织无视法律、猖狂至极的罪恶行径,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李亚彪自长春报道:长春市朝阳区环保局干部刘东升自始至终旁听了整个审判全过程,他说:“周润君一伙‘法轮功’分子实施的破坏活动威胁到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稳定。我亲眼看到整个审判过程,这次审判是公开公正的,符合民心民意。审判的结果再次表明,践踏法律、与法律对抗必将受到惩处。”一汽集团职工李军得知审判结果后说,这些“法轮功”顽固分子明目张胆地破坏有线电视网络,公然播放邪教内容的光碟,干扰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践踏法律,必受严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姜富权说,周润君等人购置了作案工具和有线电视插播设备,传授犯罪方法,利用电视收视黄金时间,插播宣扬邪教“法轮功”内容的光碟。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意识到,这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记者李俊义自石家庄报道:这次审判在河北省广电系统引起强烈反响。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局长段录沛说,法院对“法轮功”顽固分子组织、利用邪教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一审做出的判决,是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一个重大举措,审判结果代表了人民的心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对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局广大职工在电视上看到了长春市“法轮功”分子破坏和利用广电设施进行非法宣传活动感到十分震惊和气愤,他们一致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得人心的,必须受到严惩。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副处长王卫利说,“法轮功”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设施宣传他们的邪教,严重妨碍了广大人民享受文化娱乐的权利,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河北师大法律系教师雷堂从法律角度上阐述说,这些被告人破坏我们国家的通信设施,并宣扬其邪教的歪理邪说,使社会大众不能正常收听收看电视节目,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国家对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及其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今后应当依法给予严厉的惩处,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记者刘忠海自重庆报道:长春“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非法宣扬邪教案宣判后,在重庆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应。石坪桥街道的王大妈极其气愤地对记者说,这些“法轮功”分子真是无法无天了。我们根本不想看这些害人不浅的玩意儿,他们却想方设法来宣扬,真是太可恶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但彦铮告诉记者,看了这起案子的报道后,愤怒之余又有些解恨。愤怒的是“法轮功”分子太嚣张了,他们这些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但他们不仅对国家法律视而不见,还有组织有预谋地破坏老百姓看电视、接受宣传教育的权利,太可恨了。解恨的是这些“法轮功”邪教顽固分子没有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他们完全是咎由自取。
记者张非非自沈阳报道:律师梁军在接受采访时说,“法轮功”顽固分子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三方面的权益,一是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二是侵犯了电视台合法权益,三是危害了广大有线电视用户的利益。“法轮功”顽固分子的犯罪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地予以严惩。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凌秉志说,“法轮功”顽固分子从写标语、发传单,到打骚扰电话、寄送非法光盘,甚至发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其犯罪活动不断升级,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都构成严重危害,他们妄图扰乱国家、扰乱社会的行为根本不得人心,广大群众对他们的犯罪活动十分反感和憎恨,必须依法对他们严肃惩治,彻底打击“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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