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5日举行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上,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的239个先进集体和220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杨树德等领导同志,向北京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消协组织先进集体颁奖。 五年来,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直接领导支持配合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保护消费者权益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这次受到表彰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杨剑昌等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据悉,1997年以前中消协曾举办过三届“双先”评选表彰活动,这次是第四届。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是从全国3千多个地方消协组织和1万多名地方消协工作人员中评选出来的。会议号召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广大干部和工作人员向这些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学习,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以这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为动力,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