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赡养 六旬母亲状告6“孽子”
2002年9月28日08:24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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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每人每月付赡养费120元武汉晨报 记者曹旭峰 实习生姚莉芳通讯员定帆2002-09-28 07:53:40
洪山区关山街的汤太婆含辛茹苦地将6个孩子拉扯大,没料到晚年竟落了个居无定所的境地,老人一气之下,将6个子女告上了法庭。昨天,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62岁的汤太婆,养育了4男2女。1986年丈夫去世后,她一人承担了抚养子女的责任,直至他们成家。从1995年开始,汤太婆在大儿子家生活,两年后由于家庭纠纷,老人搬进一间临时搭盖的棚屋居住,靠给人帮工维持生计。其间,老人多次要6个子女付赡养费,均遭到拒绝,当地居委会调解也无效。至此,老人顿感心灰意冷,一纸诉状,将六个子女推上了法庭。
在庭审辩论上,汤太婆二儿子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出赡养费;汤太婆的三儿子则辩称,其成家时,母亲未出资帮助过他,所以现在也无钱来养其母,话未落音,汤太婆当庭泪下。在庭审中,汤太婆以二个女儿曾经承担过她的赡养费,要求撤消对她们的诉讼。
法官认为,赡养老人既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汤太婆的子女以种种理由拒养老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院判决汤太婆子女每人每月付其赡养费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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