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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当事人更期盼司法公正 总第11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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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SOHU.COM 2003年07月22日04:58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现有的环境,建起了一座星级的“当事人休息大厅”,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好评。当事人休息大厅在国外也许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对于我们来说,却绝对是新鲜事。所以,能够得到法院如此的“人文关怀”,市民们当然会油然升起感激之情,并且对法院工作作风的转变产生深刻的印象。 所谓法院里的当事人,不外乎与诉讼有关的律师、原告和被告。无论当事人处于哪一种角色,当他们进入法院的时候,内心总是焦虑和疲惫的,因此,也就更需要温暖和关怀。在过去的文化环境中,这种关怀只能来自家庭和朋友,法院作为一个权力机构,作为庄严的审判机关,不可能给予当事人以任何温情,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威性。很多年来,我们就一直这样保持着对权威性的冷漠假想。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民主和法制的进步与完善,法院逐渐改变自己的冷漠形象,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当事人的各种利益得到了重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障,不仅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所改变,法警背着被告上法庭之类的事情也开始出现。法院的人性化改革不仅没有妨碍法律的公正和法院的权威性,反而增强了公众对法律的信心。 当事人休息大厅的建成,当然也是人性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它又不仅仅只有人文关怀这一层含义。当公民成为当事人的时候,他们对于法院有什么样的期待呢?一杯咖啡、几棵花草,还是透明和公正的司法审判?毫无疑问,人们最为期盼的是后者。同时,法院对当事人的怠慢和轻忽,也违背了一个重要的法制精神,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建设当事人休息大厅,它的确是一种人文关怀,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种公民社会的法则,它的潜台词是,在法院里,无论是法官、律师还是被告,他们都享有相同的公民权利,都应该得到尊重。 法院是正义和公正的象征,是法制社会的一个象征性场所。只要法律尊严、程序公正、审判透明、执法公开等原则得到了保障,当事人就不会在意是不是受到了星级的款待。当然,在走向法制化的进程中,星级的休息大厅又是一个很好的措施,这使我们看到了政府正在向法制社会的目标努力。 本报评论员 发表评论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21日18:40 京报网-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郭京霞)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当事人休息厅正式建成开放,当事人可以坐在休息厅的藤椅上喝着茶水,听工作人员弹奏钢琴,准备出庭应诉。 记者看到,当事人休息厅透明的玻璃穹顶使得大厅内光线明亮,厅内有郁郁葱葱的春竹和花草、三处瀑布,大厅内错落有致地摆放了藤制桌椅,并备有茶水饮料。据一中院副院长李新生介绍,当事人休息厅最主要的功能是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大厅里放置了书报架和诉讼宣传手册,当事人可以随意取用。11本印制精美的诉讼宣传手册介绍了到法院打官司的具体方法及一中院的维权措施。在大厅进门处设有一台电子触摸屏,可点击查询有关法院及各个审判庭的设置、案件的审理流程及相关的诉讼信息等。 大厅里还设置了大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诉讼须知》等诉讼基本常识和案件开庭公告。这些设施可以充分让当事人知悉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为等候开庭的当事人、律师或旁听群众营造一个文明、舒适、便利的良好诉讼环境,使法院充满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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