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最近齐齐哈尔八四案件影响也很大,本案与八四案这两起都是化武受害案件。本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2.6亿日元,而八四案件日本政府提出来拿1亿日元慰问补偿。您能否把这两个案件说一下,从法律上讲慰问补偿与赔偿的实质性区别? 苏向祥:媒体报道当中,认为出了八四事件,本案才出现了这么好的判决结果,其实是错误的。八四事件在8月4号出现,8月9号才有报道,本案96年提起诉讼,今年3月31号截审,9月29号宣判,按照日本法官的惯例,在宣判前两个月到三个月就把判决书写好了,可以说八四事件没有影响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是反过来这个案件会影响八四事件的处理结果,也就是说日本政府单方面自相情愿在较短时间内抛出一亿日元所谓的慰问金,连补偿都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趁着中国人匆忙的时候匆忙做出慰问,我想我们不要被他们的行动所蒙蔽,应当清醒认识到日本政府是顽固的。八四事件光慰问金是不行的,提到慰问金的时候还挂了一句话,因为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已经放弃了赔偿请求权,所以一亿日元不具有任何赔偿意义。这是日本外相在接受中文报纸采访时提到的,这个判决是对不正视历史的日本政治家的一次打击。 苏向祥:从文字大家可以全面理解,慰问不是法律概念,赔偿是法律上的概念,但是这两个概念的不同是因为前提不同。如果给与赔偿证明你前提有违法律,有一系列的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在这种基础上你违反了法律才涉及到赔偿。慰问是你没有任何责任,来行善,连道义上的责任都没有,只是可怜你同情你。比如我们是邻居,你家发大水了,把你家淹没了,我作为邻居安然无恙,拿着一筐鸡蛋送给你,这是出于友好的慰问,没有任何责任,是这种性质的。我第一个站出来批判日本政府慰问金,抛出来之后第二天我就在《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提出了批判,我想民间的声音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民间声音通过广泛的传播已经传播给日本的各界,日本政治家认为这件事情很不妥,目前跟中国政府正在谈判,中国政府没有接受慰问金,我想也不会同意。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