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12月5日讯(记者 张振中 通讯员 杨溢)株洲两名不堪凌辱的女子终于告倒两名贩淫贼。今天,记者获悉,攸县人民法院日前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决刘新乃、李立如有期徒刑7年、5年。 据悉,2000年春节期间,攸县凉江乡山田村村民刘新乃、李立如合谋带几名女孩到上海“致富”。2000年6月,李立如以招收服务员为名,将同村年仅15岁的少女小丽(化名)等3名女孩带至上海市南汇区。当年农历6月26日,刘安排其中一名女孩卖淫,得赃款2500元,尔后又强迫小丽卖淫,得赃款1000元。当年农历8月18日,李又将小李(化名)带往上海,强迫她们卖淫到2000年底。 2001年初,小丽和小李感觉身有不适,经检查,发现小丽已怀孕5个月,两人均患有性病。两人去找刘新乃和李立如讨说法,可刘、李却推脱责任。于是,身心受到伤害的两名女子遂向攸县公安局报案,将两人告上法庭。经攸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新乃犯组织卖淫罪,判决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立如犯组织卖淫罪,判决有期徒刑5年,两人并判赔给小丽、小李治病所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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