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记者从广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获悉:“野鸡婚介”欺诈消费者已成为投诉热点,仅去年就接到此类投诉达62宗。尽管自去年7月起《广州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有关部门对婚介机构进行重新登记,许多非法婚介被清除出场,但一些“野鸡婚介”依然存在,而且居然雇用“丑女”做婚托,以此骗取“见面费”。 丑女婚托 吓得征婚人夺路而逃 被投诉的婚介所一般是每位征婚人介绍一位对象见面,不论成功与否,收费一两百元。为赚取介绍费,“婚托”便派上了大用场。据业内人士透露:雇用“丑女婚托”一来价格更便宜,二来可以吓怕征婚人。许多“丑女婚托”一天能“相”七八个对象,每个都不白看,都有提成。 36岁的何某前不久看到某生活杂志上的婚介广告后,便来到越秀区一条小巷子里的某婚介所,工作人员从一堆资料里抽出一位小姐的资料,上面写着“年轻秀美,单纯善良,身材苗条”。没想到交了100元见面费之后,出现在他面前的竟是个“胖得吓人的粗俗女人”,“龇牙咧嘴的”,吓得他“夺路而逃”。两天后何某从该婚介所门前过的时候,看见该女子正和另一个男子见面。后来一打听,该女子是雇来的“婚托”,专门和人见面,多数人见了她的“尊容”,都自认倒霉,连见面费也懒得要就赶快走掉。 邓先生也向本报投诉,去年11月,他在越秀区某大厦8楼的某婚介公司交了110元后与一“丑女”见面,这“丑女”还自作多情要他请吃饭,吓得他赶快“开溜”。 交钱之后 婚托变了另一张脸 除雇用“丑女婚托”外,一些野鸡婚介还雇用一些游手好闲的三陪小姐或无业人员做“托”骗钱。去年12月,何先生在芳村区某婚介所交了30元的“见面费”后,终于见到了在广告上声称“肤白靓丽”的小姐,才谈两分钟,工作人员推门进来问两人谈得怎样,那位小姐立即抢着答:“我们已决定先交朋友。” 这时工作人员便叫双方各交280元的“婚介成功费”,何某乐滋滋地交了钱,那位小姐也交了钱。然而,当何某热情地和小姐搭话,小姐却马上显出很不耐烦的样子对他说:“我很忙,再说你年纪也太大了,我俩不合适。”说完转身就走,前后态度判若两人。 律师观点 受骗者可状告婚介索取“精神损失费” 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李瑾律师说,征婚者如果发现婚介所有“猫腻”、发现有“婚托”,都可以将这些不法婚介所告上法院,要求婚介所退回“见面费”、“交通费”、“请假费”及索取“精神损失费”。李律师还特别提醒:大多数不法婚介所都比较狡猾,它们都拥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婚托”,这些“婚托”与征婚人分别约定时间见面,征婚者本人往往很难判断,更不用说取证了。因此李瑾建议征婚人:如果发现对方有“问题”的话,可以多到婚介所看看,通常来说,“婚托”会频频出现在婚介所,说着老一套的话。 怎样对付婚托专家教你两招 该如何对付那些狐狸般狡猾的非法婚托,广州民政部门和消委会的专家特为征婚人支招: 一、注意媒人讲大话、“口水多过茶”的旧习,在男方面前说女方年轻貌美、温柔大方,在女方面前说男方有车、有楼、有厂、有店铺,实际上往往离题甚远。 二、要具体问清征婚的条件、内容,要求婚介所提供需要的有关证件如照片、身份证、未婚证或离婚证的复印件。 三、要求婚介所开单收据时说明是婚介服务费,服务期限是一天、一个月还是一年。 四、与婚介所签协议,把双方的责任、权利写清楚,这样能保证婚介质量,一旦发生纠纷,调解处理也有个依据。(记者汤新颖、徐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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