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出租车行业“非典”期间补贴驾驶员收入方案昨天正式出台。通过方案实施,市区顶灯出租汽车驾驶员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少于1800 元,区域性出租汽车驾驶员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少于1200 元。管理部门要求,根据行业测算的5月份驾驶员平均营收情况,在驾驶员完成承包指标的前提下,企业对驾驶员的5月份收入补贴必须在6月5日之前全部兑现。 转自搜狐 近期本市出租车业务量锐减,据统计,4月21日-5月20日期间,1000 辆车规模以上的企业,平均每车日营收为505.12 元;200-999 辆规模的企业平均每车日营收为484.38 元;199 辆以下规模的企业平均每车日营收为474.33 元。行业平均营收与今年3月相比,下降了30%左右。为此,市政府制定了帮助行业克服困难的若干政策。为实现市场风险由政府、企业和驾驶员三方共同承担,市出租处对近期行业营运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实施了补贴方案的完善和细化。 转自搜狐 驾驶员补贴的计算日期是:4月21日-5月20日为5月份的补贴期;5月21日-6月20日为6月份的补贴期;6月21日-7月20日为7月份的补贴期。在补贴期间,如驾驶员人均收入超过1800 元,企业经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该补贴期可不再实行收入补贴,同时也不得享受市政府的补贴政策。 转自搜狐 此次补贴的原则是“顾全大局,确保稳定;风险共担,有进有退;缴足指标,先缴后补”。要求驾驶员在按时足额缴纳承包指标的前提下,由企业依据行业的《指导意见》进行测算,及时制订方案进行补贴。 转自搜狐 (通讯员邱峥臻记者钟晖)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