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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工商局长遭毒杀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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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13:2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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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工商局长遭毒杀案开审 检察院公诉称被告在奶粉中投毒杀人,与被害人关系暧昧 本报讯 (记者綦伟)本报8月6日独家报道过的乳源县工商局长刘某被毒杀一案,前日在乳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被告张某当庭翻供,加上被告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出示的每一份证据都指称存在疑点,使案件真相再次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据悉,此案系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地乳源县法院开审。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称,现年43岁的被告张某原系乳源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由于5年前曾与时任主管副局长的刘某发生暧昧关系,加之后来刘某又多次对其进行骚扰,张某生怕两人的关系被丈夫和同事发觉,遂于今年6月10日投毒于刘某经常饮用的奶粉中,导致刘某在6月18日上午中毒身亡。 张某当庭翻供,否认了自己以前作出的有罪的供述。对于公诉机关举出的其他证据,被告辩护人逐项指出了其中存在的疑点。由于公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多数来自于张某自己作出有罪的供述,而且所有证人证言都认为刘、张两人作风正派,审判长当庭表示证据将交合议庭仔细研究后再定是否采信。 由于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时曾对张某进行过测谎,控辩双方当庭也就测谎仪结论的证据效用问题进行了辩论。基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对此发专文解释,双方意见很快达成一致,即测谎结论只能作为侦查破案的辅助手段,不构成呈堂证供。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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