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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贿赂到著作权贿赂 书稿贿赂公然网上叫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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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4日08:5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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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齐鲁晚报》记者拨通了在网上叫卖著作权的自称姓赵的男士的手机,这是8月底该报报道“卖书稿”事件后再次与之联系,得知要价“最少也得一万元”的第二部书稿尚未寻得买主。
8月25日,记者连续接到读者热线反映,说山东菏泽某网站上发出帖子,一作者公开在网上叫卖著作权。记者当天上午登录到菏泽这家网站上看到,在该网站供求信息的家政、征婚、娱乐等多处栏目下,均有这条叫卖著作权的内容:“您想评职称、提拔吗?您想自己或者和领导一起出书吗?本人手里有两本正式书稿,内容均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稿件均为前某大学研究生孙某某和本人所写,并得到其导师张某某教授的大力协助。两本书都在18万字以上,价格面议,带书号另加钱。联系电话:1356388××××。中秋佳节送好礼,让您的领导保满意。”(相关学校和人名在此隐去)。网上发帖时间显示为今年8月22日9时18分,帖子有效期到10月21日。
记者根据帖子上所提供的电话和作者取得联系,他自称姓赵,说帖子发布后两本书的著作权已卖出一部。记者询问买著作权还用签订协议吗,“赵先生”说不用签,他没有卖出的这本书有18万多字、200页,书的著作权他要价12000元。如果买,他可连手写稿及打印修改后的一稿、二稿、定稿一块儿卖。记者问他那一本书卖了多少钱,他说已卖出的那本书比这本未卖出的字数少些,也卖了一万多元,并坦然承认,买者正是看中了他广告中提示的内容,买后让领导作为“作者”出书,买者还一再夸赞这种“礼物”别致新颖,估计今年中秋节这礼送的算是独一无二了。
8月26日,《齐鲁晚报》对网上卖书稿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当地宣传部门的重视,后刊登上述信息的那家网站将帖子内容予以删除。
从9月4日开始,记者又在菏泽那家网站的多个子目录上发现了出卖著作权的帖子。9月8日,作者再次将帖子发在那家网站的娱乐、旅游等子目录上,帖子显示发帖时间为该日上午11时20分,帖子有效期至11月7日。
9月12日上午,记者再次根据帖子上所留电话拨通了作者手机,他告诉记者,书是他为晋升高级职称托从东北某知名大学毕业的同学所写,自己付给每本几千元的费用,由于自己所在单位不能晋升职称了,所以想出卖。相比于上一本的价格,这本书稿最少也得一万元。记者问能否带书号,他说,“书号很容易搞到,在鄄城几千元就能买到一个书号。”“赵先生”还答应记者,如果想买,可以和他面谈,成交时也可签订协议。黄体军高登福
事件追问
记者就此事的合法性采访了中创律师事务所吴刚律师,他认为,通常情况下著作权属于作品的作者,如果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归属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或协议来约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无合同,著作权人属于受托人。也就是说,如果非原作者要想成为著作权人必须得通过合同取得,已通过合同或约定取得了著作权,应该向买方出示证件,如果能证明著作权已属于他,那他有权出售。但著作权转让一定得签署必要的合同,否则就易引起纠纷。信报记者李冰
编者观察
从性贿赂到著作权贿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原以为这些古人讲的旧话已如翻烂了的老黄历般提不得了,可现在看来并不是这么回事。你想,为了巴结上司,本应是凝聚了人类智慧的精神产品——写作文稿都可以被买来当礼品送,这是何等的绞尽脑汁,何等的利欲熏心!
人们的钱包越来越鼓,送礼的内容也在改朝换代。尤其是到了大鱼大肉都吃腻了的年头,说到送礼更是让人犯愁,尤其是为了讨领导欢心更是让人煞费心机,要知道礼物就像润滑剂,拍马屁拍不好还会拍到马蹄上。而湖北大贪官张二江则让人大开眼界,原来世间万物都可当礼品送,只要对方喜欢,包括女人也能送上门去!据查张二江除了自己把“小姐”带到家里嫖宿外,更有商人将“小姐”送上门供他“笑纳”,时隔几天,那个“小姐”从电视新闻里见到了视察工作的“张书记”,大吃一惊。后有媒体曾报道天门市某机关工作人员为达到升迁目的,竟将在某医院供职的妻子“送给”张二江。不管讹传与否,这种公然的性贿赂让人无话可说。
网上叫卖著作权的这位看来也是位琢磨送礼学的行家,送书稿一方面避俗,另一方面可避嫌,一堆纸上的文字能算行贿受贿吗?有买就有卖,况且著作权的转让也不是不合法,我倒是对那位收受书稿的人深感好奇,也不知道他老人家面对自己的“著作”会是什么心情?几年下来是否也会不动笔就著作等身?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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