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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查处727件假烟案 海南市场假烟屡禁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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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7日10:2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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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制品在我国属专卖品,海南省始终对制售、运输假烟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今年初,该省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机关开始联手打击制售、运输假烟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海南的“假烟案”仍层出不穷。据省烟草专卖局统计,今年1月至7月,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联手查处了727起案件,捣毁制假窝点6个,贩假、藏假窝点60个,共查处假冒卷烟1031.92件。其中提起公诉的案件3起,拘留了6人,逮捕了3人。高利诱惑偷运进岛
海南省打击假烟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缘何在如此高压打击下,一些人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副处长马瑜生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制售假烟,利润少的也有20%,多的可高达十几倍,如此高利润的诱惑,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马瑜生举了一个例子:一条假冒的中华牌香烟,制造成本仅二三十元,但市场售价高达300多元,“利润空间”很大。
据了解,无论是国产香烟,还是进口香烟,所有在海南省市场上销售的,都必须经烟草专卖部门的统一调拨。最终到消费者手里的香烟,至少经过三级调拨和配送。一般情况下,合法的香烟销售点的利润只有10%左右,与制售假烟形成了鲜明对比。
有关统计数字表明,每年海南省卷烟的消费量为24万箱、6000万条左右,市场空间高达40亿元。目前我国的卷烟厂超过100家,约有香烟品牌3000多个,但经过正规、合法渠道进入海南的品牌只有约100个。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空档,大肆非法运输、销售卷烟。权威人士估计,每年在我省流通的非法香烟估计有2万箱、500万条之多。打击不力处罚偏轻
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发现制造、销售或运输假烟的,烟草专卖部门均可作出相应的处罚。但一些人士表示,目前处罚力度偏轻,不足以威慑不法分子。
我国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无准运证运输香烟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购,并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非法运输走私烟的等8种情况,处没收处理。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至2倍的罚款。非法批发、经营烟草制品的,除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20%以上1倍以下罚款。
省烟草专卖局相关人员说,不法分子往往抱着“搏一把”的侥幸思想,“搏”过了就大赚一笔,搏不过顶多被处罚,但罚款力度偏轻,为他们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
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和稽查总队通过本报再次公布了几个举报电话,市民如果发现假冒的卷烟或走私香烟,可拨打如下电话举报:13807577786、13907500398、66778163。(完)(记者/吴钟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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