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广州白云精神康复 医院的两名医生,不但没有对受重伤的一男子施以救治,反而向调查案件的 警方说:该男子是病死的。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医生张德志和李明华 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均犯妨害作证罪,判处张德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李明华免于刑事处罚。 去年8月的一天,广州白云精神康复医院接到一名受重伤的男子。这名 男子已经被人打成重伤。但医院并没有对病人抢救治疗,没过多长时间该男 子死亡。医生张德志为推卸责任,赶紧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开会,要求统一口 径,如若有人问起死者的事情,就说是病死的。他还在该男子的死亡报告上 写道,其死因是外伤性休克、肺部感染。不久,因该死者与一宗故意伤害案 有关,警方到医院调查其死因,张德志就把假的死亡报告给了警方,而李明 华也伪造了假的病历。但据证据显示,该男子是被打死的。今年3月29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医生张德志、李明华提起了公诉,指控其 犯伪证罪。 辩护一 医生张德志未作伪证 在法庭上,张德志的辩护人称,张德志的行为只是为了推卸医院的责任 ,并不是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而且,张德志的虚假证言在该男子死亡 一案中并不是十分重要,也不是重要情节。张德志只是在死者有否接受治疗 时作了伪证。至于其死因则与张德志无关。 因此,张德志的行为不构成伪证罪。 辩护二 医生李明华未欺骗公安 李明华的辩护人对什么是证人、什么是司法机关提出了质疑。辩护人称 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而应司法机关的要求到案作证的人。而司法机关是指法 院而不是公安机关。李明华对该男子被殴致死的情况一无所知,因此不是证 人,根本不构成伪证罪。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也无权要求他人 到案作证。至于被告伪造病历是在刑事立案之前,因此只是欺骗调查组而不 是欺骗公安机关。 法院说法 两医生未作伪证却妨害作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伪证罪的犯罪动机是为了陷害他人或者轻纵罪犯而隐 匿犯罪证据。被告张德志、李明华向公安机关作虚假的陈述及提供假病历、 长期和临时医嘱单,为的是推卸医院及个人的责任,不构成伪证罪。法院还 进一步解释道,证人是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关于案件事实经历的人。李明华 负责医院盲流区人员的治疗工作,应当了解病人的死因。因此,李明华具备 了证人的条件。而司法机关在广义上包括公安机关。刑事诉讼包括立案、侦 查、起诉等阶段,当广州市公安机关白云区分局于2001年8月11日立 案侦查该男子死亡一案时,该案已进入刑事诉讼阶段。因此,两人构成妨害 作证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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