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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出台新政策 鼓励投资创办软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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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4日08:3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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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沈阳十月二十三日电(记者金果林)今天,沈阳市公布了新近出台的《沈阳市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以期通过政策倾斜鼓励,来大力促进此间的软件产业发展。
沈阳市这一政策规定:鼓励各区、县(市)、各开发区创建软件孵化器,入住软件孵化器的企业在三年内免交办公用房租金、水电费、采暖费。孵化器“孵化”出来的企业,在沈阳实施产业化,按一定标准免费提供用房两年;国外企业来沈兴办软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全市软件企业(含在孵企业)交纳的所得税,按“五免五减半”的标准用于奖励有关的软件企业。金融机构向沈阳软件企业贷款,两年内可以享受利息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补贴。从现在起三年内在沈阳新建软件学院的,按办学规模给予建校、办学补贴。
根据这项政策,在沈阳市领办软件企业、已获得软件及相关专业博士或博士后学位的高级人才,可一次性获得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创业资助。凡通过CMM二级以上认定企业,每过一级,可一次性获得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另外,沈阳市还设立软件产业发展“奔腾”奖。对在促进全市软件产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市政府将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有关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给沈阳市软件产业发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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